百年水文站認定工作正式啟動
2021-09-07 15:43:42
管理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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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自水利部訊 近日,為加強水文站的管理保護以及水文歷史遺產、水文文化和科技的傳承,促進水文站持續穩定運行,水利部 年水文站認定辦法(試行)》,規范百年水文站認定工作。百年水文站,通過連續積累規范的水文觀測數據,發展至今,已 系列水文觀測資料,對掌握歷史水文演變規律,預測未來水文情勢變化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,對支撐水旱災害防御、水資源 理、水生態環境保護等人類文明和經濟社會發展意義重大。
百年水文站是指建立運行時間超過100年的,能夠長期開展觀測的各類水文站。百年水文站的認定應當符合以下條件: 文站設立時間超過100年,至今觀測至少一個水文要素,并且在申請之日仍作為測站運行;(2)建站以來,該水文站累積觀 到80年以上,或累積中斷觀測時間(不包括戰爭和武裝沖突造成的觀測中斷時期)不超過設站以來年數的20%;(3)該水 文觀測資料未受到已知搬遷的影響,記錄明確且無重大變化;(4)在各個時期,該水文站按照當時施行的水文標準運行。 水文站在申報時,需滿足基礎信息、電子化存檔、外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。
百年水文站認定工作由水文站所在流域或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相關條件和申報要求,進行初步 向水利部提出申請,通過審查(評估)后,水利部認定并發布。